建平县住建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设计、管理、监察以及测绘工作;负责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及近期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城镇体系、村镇体系规划,参与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府授权,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城市管理领域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五)负责城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绿化杯”竞赛组织协调及公用事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统一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业与民用建筑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工程造价、质量监督、定额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的行政管理;负责工程勘测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塔吊拆装企业、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工业与民用建筑质量监督机构、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危险房屋的鉴定工作及工程统计报表工作。
(七)负责建设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八)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物业管理和房屋产权、产籍及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研究制定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负责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