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挂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直属各级调查队的组织、人事、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和全区统计系统中央资产管理;承担全区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协助市局做好直属单位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工作。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乡镇统计法治工作。
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乡镇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监督指导乡镇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承担依法审批、备案各乡镇及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全区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区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区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服务业统计数据。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对全区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及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的监测与调查工作;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二)工业能源和社会科技统计股(挂固定资产投资股牌子)。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全区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贸易和农业统计股(挂人口劳资股牌子)。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