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粤办发[2001]6号)、《开平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开平市人员编制精简方案》(江机编[2001]36号)文件精神,把开平市政管理局改称为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简称公用事业局),赋予公用事业行政管理职能,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管辖环卫处、市政处和城监大队三个单位,内设办公室、市政设施管理股、工程技术股城市管理监察股四个股室。
几年来,开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引,坚持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
2001年底至2005年中,共新建改建扩建市区道路20多公里,先后完成幕沙路、文新路、良园路、新昌中路、S274线荻海中和路、新华街、沿江东路、长沙中路和曙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大大提高了城市档次。
新建改建幕沙北、中山花园侧和升平路等10座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新筑排水管道40多公里,增设垃圾桶800多个,大大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高标准完成325国道(水口至冲澄桥路段)、良园路、富强路等多项绿化精品工程,城区新增绿化面积达30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9%,大大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2004年完成市迳头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的招标,2005年初实施污水处理系统集污干管网的建设,我市创建环保城市迈进了一大步。
由于公用事业管理局领导班子的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我市的市容市貌有效改善,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市政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我市相继被评为“广东省文明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