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解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仅仅有不可抗力是不能使合同解除,只有在不可抗力的存在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即合同的履行不必要或者不可能时,才可以解除合同。
2.预期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预期违约有两种类型: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只有在当事人将不履行主要义务的,才构成预期违约,拒绝履行某些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所以不会构成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已经终止,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6.订立技术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7.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工作遇到技术风险而导致全部或部分失败。
8.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已由他人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