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州市企业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参与拟定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参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参与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专业生产及为大企业配套;指导中小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做好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和管理;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参与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做好全市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推动银保、银企合作;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实施信贷补偿;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行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和政策支持;组织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推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参与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的培训等相关工作。
2.抚州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参与协调和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化工作,指导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信息技术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参与组织实施跨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参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政府投资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核,并监督实施;参与组织政务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参与提出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使用意见,参与管理和监督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的使用。参与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通信和视频会议的技术保障工作;参与统筹规划和协调各部门的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推进全市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建设;承担全市政务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参与国家及省有关电子政务规划的贯彻落实,参与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承担拟订市级政务信息化年度计划和跟踪考评;承担全市政务信息化有关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承担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具体参与建设并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参与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重大事项,承担推进政府部门的信息采集、整理、共享和应用,消除信息孤岛;参与政务数据资产管理和信息化资产管理。参与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承担大数据的对外开发与应用推广;参与组织实施跨部门政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承担政务信息化宣传、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各县(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3.抚州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其主要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规定的要求,依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监察执法活动;监督检查用能单位遵守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依法处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宣传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依法培训用能管理员和重点用能设备操作人员;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制定并实施节能监测计划,搜集整理节能监测数据资料。
4.抚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征收、管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
5.抚州市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规划,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按规定征收、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6.抚州市黄金管理站。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黄金行业实施行业管理;推进黄金企业结构调整,实施黄金生产建设计划;指导企业生产管理,组织对非法采矿的治理整顿。
7.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抚府字[2007]23号《关于做好抚州市工业企业转制管理办公室职能划转人员安置资产交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抚州市工信委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为:负责市工信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和改制破产企业离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抚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信息和咨询服务,人才培训服务,创业和创新服务。
9.抚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开展大数据产业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心,为大数据产业提供技术和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