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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水利和渔业局职责调整

2022/07/16117 作者:佚名
导读:(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泰安和我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 (四)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的职责。 (五)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的职责。 (六)加强水利移民工作的职责。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泰安和我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

(四)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的职责。

(五)加强水生态建设,促进水环境改善的职责。

(六)加强水利移民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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