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财务、干部人事、会务、安全保密、综治、政务公开、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行业项目库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改革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承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二)招标投标和建筑市场监管股。贯彻执行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建筑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建设工程检测等企业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质量安全监管股。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对外技术交流工作和新型建材的推广运用与建筑节能管理。
(四)城镇建设股。贯彻执行本区域城镇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行业政策;负责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及项目的储备工作;负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管理养护等工作;贯彻执行村镇建设的政策、中长期规划;指导乡(镇)垃圾治理和集镇公厕建设。
(五)人防和抗震防震股。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防震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指导震后房屋建筑恢复重建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区级以下战时编制体制方案和疏散方案;负责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市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