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武义数字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形成同一话语体系、同一工作体系、同一责任体系。加强对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工作指导,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和评估体系,规范项目统一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围绕顶层设计,明确牵头单位,健全组织队伍,确定发展目标,落实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计划有效落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
积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设立“首席数据官”“数据总工程师”等职位,谋划增加事业编制,通过“按需派驻”等方式,做到专编专用,为“十四五”时期数字政府建设谋划顶层设计与提供持续的专业指导。深化推进“揭榜挂帅”引才机制,积极探索符合行业市场标准的“体制内编制、市场化管理”机制创新,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引智机制,不断加强“数字政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建立数字政府专员制度,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
贯彻落实《省级数字化改革项目建设指南》,完善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建设实施、验收、运维与安全等管理要求,强化专家预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强化清单式闭环管理,完善谋划工作、实施举措、解决问题、反馈激励的工作闭环。通过实时的项目动态信息填报,实现对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及时、准确掌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效果。建立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加强对重大项目方案的指导、论证、评估。
严格遵循省市制定的有关数字化改革项目预算和采购管理流程的要求,统筹县域政务信息化建设各类资金,将“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要素保障。鼓励有条件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以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数字政府建设投融资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借鉴国内外数字政府考核评估体系,从政府治理精细度、公共服务体验度、数据共享与开放价值度、制度规范包容度以及数字基础设施感知度等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形成系统科学、多维度、可操作的评估框架。建立健全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定期对数字政府绩效评价、政企合作等内容进行监督评估。建立数字政府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和工程建设绩效评估体系。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培训,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和考核体系。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惠民效果和群众评价检验考核数字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