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工作;协调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文印、文书档案和保密等工作;负责财务、公产、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水利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对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区水利综合经营工作,对局属单位和本区水利重点工程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退(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地直水利系统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局属单位职称的评定及管理水电技工学校的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设科
负责全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后评价、农村小水电站的建设和技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和培训、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法入负责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监督实施,审查水利水电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投标设计、工程概算和施工图等。
(四)农村水利科
指导全区年度水利工程、冬春水利工程、以工代赈工程、农发水利项目等工程的规划设计,负责水利工程的计划和立项、方案审定及上报、城(镇)供水改造及农村人畜饮水、节水示范项目的规划审查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利工程新建项目、配套设施改造、病险库除险加固方案的审查,组织验收全区水利水电工程、人畜饮水项目及资料收集归档等项工作。
(五)规划计划管理科
负责全区水库的运行肇理、大坝的安全鉴定管理、国管工程的体制改革及水费征收、小一型以上工程、人畜饮水工程及小水电站、节水示范灌区管理、水利工程(岁)整修等项工作;负责本系统水利水电施工队伍资质管理工作;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供求计划,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编制全区水利综合规划、专项规划、水利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工作;配合防汛办管理城市防洪规划工作。
(六)水资源科(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县(市) 间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质,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用水、节水评估;组织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水资源公报的编制与发布工作。
组织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评估工作;组织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药用水和城市供水水资源规划并监督实施。
(七)水政监察支队
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及县(市)间的水事纠纷,查处区内影响较大的水事违法案件;承办水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工作;组织安排全区水行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