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或者房屋使用性质规划许可
一、管理部门:永兴县规划局
二、审批对象:单位、个人
三、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四、审批依据:《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内改变土地或者房屋使用性质的,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审批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2、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七、审批程序:1、申请人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予以批准。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管理部门:永兴县规划局
二、审批对象:单位、个人
三、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四、审批依据:《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在城市规划内申请临时用地,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审批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要求;2、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七、审批程序:1、申请人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该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