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财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江门市财政局政府网站下载,也可与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谭昕力;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华园中路21号;邮编:529000)。
一、概述
实行政务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政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有效途径。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有力促进我市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制。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要求,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下设专责工作小组,切实按照《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开展好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为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对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下设的办公室,是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开展、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不断健全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是工作的保障,我局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方案》为基础,制定了《江门市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相关制度,包括首问责任制、依申请公开、预公开、零报告、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三)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创新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模式。我局在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时,就将《政务公开制度》纳入局程序文件汇编中,运用ISO9001:2008标准严格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长期健康地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从2011年在OA公文起草时增加文件对外公开范围选项(即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对所有正式发文都要求增加公开选项,公文起草后在文件发送框“文件公开范围”分为两大项,即“对内公开”(包括“局内公开”、“科内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和“对外公开”(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个选项),从细节着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12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发文格式,所有发文一律标明对外公开范围(即“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2013年,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督办和ISO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四)结合实际,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2013年3月,为有效指引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公开的财政政务信息,我局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新编制并完善了《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通过政务网公开等方式,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地了解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机构、申请的受理、处理,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突出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一是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部门简介、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金财工程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为进一步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我局要求各科室及属下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及时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三是提高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的规范性。为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的提交方式方法、受理程序、答复程序、答复时限、收费标准等,制订了《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同时更加方便公民获取财政信息。四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根据依法便民、统筹兼顾、真实准确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预算信息特别是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对外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步骤,逐步完善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继续向社会及时公布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目前社会公众都可通过我局政务公开网站查询到我市2002-2013年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草案报告,2001-2012年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01-2012经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各年度决算草案报告。
(六)丰富载体,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法。我局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实施政务公开。一是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在机关办公大楼设置大型显示屏,滚动显示有关政务公开内容。二是运用媒体公开。在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江门日报社等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告重大事项,积极参与“民生热线”、“政府服务热线”等信息平台活动。三是建立服务大厅,方便单位和群众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等事务。四是通过互联网站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开设市财政局主页,分别设立政府采购网、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等网站和网页。五是设立触摸式信息查询系统实施对外公开,重点让到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人员了解财政各业务科室的职能,明白办事的途径,同时公开各项财政信息、工作动态、公告事项、法律法规和投诉监督途径等。六是在机关门卫室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布投诉监督联系电话。七是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局领导公开接访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推动群众点题工作的顺利开展。八是建立机关局域网实行对内公开,设立电子布告板和电子论坛等。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效果,我局在2012年对局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网络窗口设置,共分财政局简介、办事指南、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网上办公、网上互动、党务公开等8个栏目,其中:“财政局简介”包括局职能简介、职能科室、属下机构、局领导分工、联系我们等5个子栏目,“办事指南”包括家电下乡、会计管理、采购管理、其他管理、营改增试点改革等5个子栏目,“财政新闻”包括各地市、省财政厅、国家财政部等3个子栏目,“政务公开”包括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最新公告、人事信息、统计信息、专项资金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7个子栏目,“政策法规”包括财政法规、政府文件、其他法规等3个子栏目,“网上办公”包括表格下载、文件下载、网上办公新闻、网上办事等4个子栏目,“网上互动”包括局长信箱、回音壁、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依申请公开等7个子栏目,“党务公开”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全局和中心工作、制度建设、组织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固本强基、主题活动、学习材料等9个子栏目。我局互联网站的设置不断朝着内容更丰富,层次感更明显,互动感更强,更方便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工作的方向不断完善。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政务公开工作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在2005年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申请人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事项,指定专人对政务公开申请及时查看、整理,转有关科室处理。主办科室接到申请后,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依照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的要求,向申请人告知有关信息。其中能立即办理的及时告知;未能立即办理的,原则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不能公开的事项或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向申请人作出解释和说明。2013年,我局未接到市民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六、 江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财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已公开信息,及时补充未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政务公开既是一种工作形式,又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今后,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有机会更多地了解财政,关心财政,参与到财政管理改革中来,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阳光财政”打好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