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设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河北省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北省质量与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不变。
(二)管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和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办公室)根据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河北省纤维检验局根据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公证检验、行政执法工作。
(三)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提出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不再发放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