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监察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负责上级及局领导有关批示的督办、查办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干部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奖惩和继续教育工作;编制全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教育、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承担执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创业竞赛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对局机关及其任命的股级和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实施行政监察,受理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负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法制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运输管理股
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县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汽车租赁、港口、码头经营等的指导工作;承担全县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涉外运输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三)安全监督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内河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安全生产事故、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春运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
参与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县级交通部门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的执行,按规定负责交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清产核资、信贷有关工作;指导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劳动工资管理;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公路股(交通战备)
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境内国道、省道运行监测和协调,监督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专养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负责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路布局,编制与指导实施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参加全县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和竣工验收;拟定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训练国防交通保障队伍,为辖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组织交通保障;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登记和动员征用工作;管理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和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拟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研究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社会资金投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监测分析公路、水路交通运行情况,承担有关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