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涟源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副科级事业机构,核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有关土地的收购、收回、储备及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收回、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收回、储备计划、统一收购、收回、储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和成批次新增建设用地;负责管理、开发、经营由市人民政府控制的储备土地;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全市闲置土地,收取土地闲置费。
(二)涟源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稽查工作,对缓交、不交、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行为依法依权限查处。
(三)涟源市征地拆迁事务局
市征地拆迁事务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范围内所征收、征用土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调处因征收、征用土地而引发的相关矛盾;做好城区居民建房服务工作,按政策收取征地拆迁包干业务费。内设综合股、迁征一股、征迁二股、安置股。
(四)涟源市测绘大队(加挂市地理信息中心牌子)
市测绘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9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所需经费自筹。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本市范围内基础测绘、界限测绘和地籍测绘的具体业务工作及数据处理。承担国土资源地理信息中心工作规划、计划的具体编制及实施;从事其它测绘业务工作。
(五)涟源市土地开垦整理局
市土地开垦整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农用地开垦的项目评估和咨询工作;组织协调耕地开垦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耕地异地开垦工作;协助做好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内设计划股、工程股、综合股。
(六)涟源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自筹。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全市土地交易信息的发布、咨询;负责全市范围内国有土地、矿产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的组织工作;委托负责有关土地、矿产交易手续的办理;按规定收取信息咨询费、中介服务费和拍卖佣金。
(七)涟源市矿业开发服务中心
市矿业开发服务中心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所需经费自筹。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矿业开发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技术鉴定;从事矿山开采情况的动态监测,为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山的守界开采情况提供数据、图表资料;为矿业权转让审批的前期基础资料提供有偿服务;埋设矿山地表界桩;从事矿业开发的其它有偿服务工作。
(八)涟源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市地质环境监测站为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设站长1名,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全额预算。其主要职责是: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协助履行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承担日常地质环境监测任务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参与监测技术市场竞争,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地质矿产勘查、储量检测相关工作,对乡镇地质环境监测进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