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服务意识,建树良好形象。努力树立中心意识、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廉洁自律,勤政高效;
2、注重文明礼貌,坚持依法行政。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时,实行先亮证、后讲法、再查处等程序的监督管理办法;
3、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大事认真办,小事紧着办,该办事情的立即办,能办事情的及时办,难办的事情争取办。必要时,双休日坚持办、节假日加班办,并做到想群众之想,急群众所急;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廉洁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项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实行挂牌办公。加强制约机制,严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形成勤政廉洁的良好风气;
5、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工作无缺位制、投诉查访通报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既定制度规定。
县地方海事处社会服务承诺:
办理签证及时迅速,对办理签证的船员不刁难;接到船员考试书面申请表,当即给予是否许可的答复;船员考试合格者,24小时内签发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接到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后,事故发生地点距海事处30公里之内的,原则上2小时内赶到现场;在接到船舶检验申请后,辖区范围内的营运检验在2天内给予安排,按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检验,检验合格,手续齐备,2天内签发检验证书。
县公路管理站社会服务承诺:
精心组织,从严监控、文明施工、规范作业,施工前安全标志埋设到位,并做到规范、齐全、醒目、位置适当;需要临时断车的路段,干线不发生半小时以上,支线不发生两小时以上的责任堵车现象;需断车施工的,一般情况下提前2天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断车通告》,并报请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方可断车(突发性的抢险工程除外);工程结束后,做到路段料净面洁。
县运输管理所社会服务承诺: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停)业审批:营运车船、搬运装卸业及运输服务业(含停车场站,货物配载,仓库等)开业和停业的审批,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符合相关规章的在30天内给予答复,无故拖延的,责任人负责赔偿申请者往返旅差费和一天的工资30元。办证服务:经批准开业的运输业户,手续完备的,办公时间内随到随办,如故意拖延刁难、当天能办而未办成的,拖到第二天的,责成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业户往返旅差费和一天的工资30元。对投诉举报的违法经营案件三十日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对中止客货运输经营者车辆运行的,出具省交通部门统一印制的中止车辆运行凭证,并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当场中止车辆运行的,24小时内补办手续。客货运输经营者接受处理结束后,当日放行车辆。
交通服务承诺制度监督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