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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2022/07/1657 作者:佚名
导读:局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车辆管理、接待、保卫、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设备管理、网络信息发布、局域网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局信息资料征集、查询、存储;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教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县乡镇国土资源所

局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车辆管理、接待、保卫、保密、印章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设备管理、网络信息发布、局域网的建设管理与维护;负责全局信息资料征集、查询、存储;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教股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县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离退休管理;负责编制国土资源科技、对外合作规划;推进科技进步,推广科技成果;组织指导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群团工作;负责全系统岗位责任制的考评;负责局机关各种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汇编;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室

负责局机关财务并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财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财政拨给的有关专项经费管理,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票据、有关证照、财务的收支实施监督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规股

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法律与政策把关负责国土资源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负责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监督本级及各乡(镇)国土资源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结案审查;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设用地股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前期论证和预审;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对建设用地实施跟踪管理;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规划股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测绘发展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负责参与其他相关部门规划的制定和审核;负责全县建设用地预审、采矿权预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预审,对各项规划的落实实施监督;负责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分析,及时为县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国土资源信息;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耕地保护股

负责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制定和审查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负责制定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对基本农田保护实施监督、检查与考核;负责耕地开垦费的征收、返回、核查;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制定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承办上报国家、省、市、县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预审立项、设计预算、审查申报、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矿产管理股

参与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登记;依法调查处理重大矿业权属争议、纠纷,参与查处非法采矿和探矿活动。

地环储量股

负责地质勘察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编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为城市、区域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地质环境意见;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政地籍股

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负责土地的确权、登记和发证;承办辖区内或跨乡(镇)土地权属争议的调查处理;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产测绘股

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抵押等工作的审查和审批;承办土地资产处置;负责全县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的预审,土地评估结果的备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行业政策,负责测绘单位等级资质的预审和年检的资料收集和呈报工作;负责测绘登记;负责地图编制管理、地图市场清理和测绘成果保密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全县范围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预防与查处;协助司法等部门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城市规划等部门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土地资产储备方案;依法收购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储备土地和矿产资源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管理;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居民使用国有土地的补办用地手续;负责规划区内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翻修改建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三房"(房改房、集资房、商品房)登记资料的审核与报批;负责规划区内土地地下交易的清理和补办手续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商品房的预售登记备案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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