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又称国家环境行政管理法律规范,是指因调整实施国家环境行政管理而产生的行政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家环境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分工;环境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各种环境行政行为和行政管理措施、行政补救措施;环境行政监督管理的制度、程序;环境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环境行政法律规范是环境法律规范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国家环境行政管理、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也是单位和个人在国家行政管理下从事有关环境行为的法律保障。我国的环境法律规范大多数属于环境行政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