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简称环卫所)隶属于住建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岗职工104名(其中领导7名,职工97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50名,退休人员30名,协管员30名,清洁工1000名。
环卫所主要负责4米以上主要街、巷道约30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和日产300余吨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以及4个广场、75座公厕等有关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神木县环卫所自1989年4月成立至今,在县委、政府及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环卫工作取得了显着成绩。先后被省、市、县评为“创卫优胜单位”、“创佳评差最佳单位”、“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支部”等。1996年我县被评为省级卫生县城,2000年又取得了“国家卫生县城”的光荣称号,此成绩的取得与环卫所的工作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