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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63 作者:佚名
导读:一、概述 2012年,福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地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

一、概述

2012年,福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平稳、有序地推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以及档案馆和图书馆等公众信息查询场所的建设和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八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渠道、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和价格和收费信息等八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同时重点做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信息的公开。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榕房〔2012〕33号)文件精神,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福清市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专题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进展情况、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及退出情况等信息。及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实际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和已竣工项目等信息在网站上公开;在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信息公开方面,我市已公开《福清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福清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福清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福清市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流程图》、《福清市保障性廉租房选房操作规则(试行)》、《福清市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事指南以及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管理信息等并及时更新。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分解落实公开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处理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卫生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情况。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核查程序、办事流程、时间要求、申报方式、联系方式等)和核查工作(受理时间、进展情况、核查结论等)信息;着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等信息的公开;重点公开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及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在福清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采购动态”和“中标公示”专刊,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和中标公告。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采购”专栏,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2742条。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多种渠道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采取设置公开窗口、举办专题活动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向市民发放5万册应急救援及安全防护知识手册,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进一步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征地审批结果、征地告知、征地确认和征地听证信息,同时依法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等,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在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补偿信息公开,依托福清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主动公开用地预审信息249条、征收土地公告62条、征收补偿公告64条、土地矿产招拍挂公告83条。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认真梳理政府行政职权,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的单位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变更情况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公开了重要经营服务性价格与收费信息,推进价格听证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强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做好政策解读,方便公众了解,推动政策落实。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投诉等服务,方便公众办理。系统试运行以来,累计收件32837件,已办结32166件,办结率98%,大部分报批项目的审批时间得到大幅压缩,大大提高了各相关部门的办事效率。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等内容,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等十二个重点领域公共服务资源进行了整合公开,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公开医疗卫生财政专项支出信息,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分配标准以及到乡镇、部门的分配结果的透明度,接受各级相关部门对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的监督和检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福州福清”门户网站功能设置,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6个二级栏目。据统计,2012年“福州福清”门户网站访问量约505.9万人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场所建设。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在社区、农村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市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由原来76家调整确定为69家。全市各镇街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进行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检查、通报,每年度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各镇街、市直各单位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5条(见附件)。其中,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4条,占62.2%。各镇(街)、三大工业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1条,占37.8%。在互联网上,2012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数为96条,其他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部门是发改局、国土局、卫生局、教育局、建设局和安监局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288条,占11.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94条,占11.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50条,占5.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47条,占21.5%;机构职能、主要职能、办事程序信息321条,占12.6%;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8条,占3.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2条,占2.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5条,占2.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互联网

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需要设置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各镇街、相关市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逾410万人次。

2.公众查阅点

指定市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镇街、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76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纸质目录578份、纸质全文2545件,电子目录578份、电子全文2545件。

3.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公开

2012年,各镇街及市直各单位在政府公报和新闻媒体上公开信息16条,其它形式公开1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全市共收到26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市住建局收到6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国土局各收到4条,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各收到2条,食药监局、民政局、卫生局、发改局、农业局、外侨办各收到1条。申请公开方式分别为:当面申请4条,网上申请21条,信函申请1条。目前,26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已完成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2条,其它答复12条,否决公开答复2条(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申请公开内容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征迁补偿方案文件、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临时排污许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目前我市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进行任何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市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各镇街、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是各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承担,经办人员流动性较大,使得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程度参差不齐;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化,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和政府信息规范公开等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还要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查阅点利用率不高,宣传力度还应加大。因此,我们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

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推广力度,更好地宣传普及《条例》,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众查阅点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作用。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形式,以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行多渠道公开,不断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1、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3、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巡查工作,坚持每月一巡查、每季度一通报,及时公布巡查结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地开展提供保障。

4、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年度考核、社会评议等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和社会评议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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