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5个股室。
(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科级,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负责审批人防工程的立项、验收、预算和决算;指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城市突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的拟制和修订工作;制定全县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指导和实施全县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负责全县人防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审查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指导全县人防城市开展平战结合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
(二)行政股(编制2名)
负责承办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安全卫生、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的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登记及处置。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等工作;负责申报局管各类专项资金计划;汇总编报专项资金、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年度财务决算;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部门党建、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定申报局管各行业综合性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地方性建设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协调和指导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建设行业宣传工作。
(三)城镇规划股(编制3名)
负责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战略研究;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负责城市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县规划委员会及顾问专家的组织联络工作;指导镇、村规划管理工作的督查;负责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县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核发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下达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设计要求;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评审;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含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负责核发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审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各类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复线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私人建房规划审批;负责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点“一证三书”办理及规划跟踪服务工作,陕南避灾移民搬迁安置工程进度的督查。负责重点镇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及规划审批工作;负责重点镇申报及相关镇项目报批工作;负责农村危房的申报档案管理、工程协调及动态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协调和管理,旅游村、古村落工作的协调和配合工作;负责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管理工作。
(四)城镇建设股(编制3名)
组织编制全县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汇总编报专项资金、市政公用事业和城市维护建设工程计划和年度决算;负责城市建设行业统计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城区路灯安装维护、夜景灯饰、桥体楼体亮化工程的设计、组织施工和日常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市政、亮化、燃气等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县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上报和市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批和保护监管工作。
(五)建筑业管理股(编制3名)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制定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的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参建责任主体行为进行执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组织或参与我县重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施工图纸审查、质量检测等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及其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审查及抗震设防加固工作;负责境外建筑行业各类企业准入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负责全县中、省、市驻紫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等工作。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推广、应用进行管理和指导;负责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征收、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