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罗平县水务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
(一)罗平县水务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关制度建设、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对局管干部的考察和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二)罗平县水务局规划计划科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计划管理和水利统计,负责水能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全县农村水电的统计和信息化工作。
(三)罗平县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承担行政处罚的审查和监督;督办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指导协调水事行政执行工作。
(四)罗平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罗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指导并监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罗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罗平县水务局农村水利科
负责农村水利的管理和改革,制定有关规定和标准;编制农村水利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冬春修),负责农村水利、机电排灌站、堤坝、闸,乡、村供水、农村饮水、旱地水浇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小型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六)罗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重要江河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组织协调干旱、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拟订管理和保护河道、水库等水域、岸线、河(湖)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道、水库管理范围的划定、确权、定界工作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七)罗平县水务局建设管理科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开工审批、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八)罗平县水务局总工办
对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局水利工作决定,督促起草、编制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计划和要点;负责协调对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审查,主持审查有关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方案;对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意见;协调本局与市、县有关部门关系,掌握全县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负责审核本部门起草的各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