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文秘、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起草研究报告、行业政策文件;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和指导交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普法"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党建群团工作;负责落实知识分子、专业技术职称、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的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社会团体管理,配合从事全县交通行业工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二)计划建设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实施交通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行业外资引进和设备进口及合资项目工作;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定额的实施情况;负责检查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技术问题,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有关事宜;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管理交通行业监理单位以及交通建设市场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资信登记;管理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工作;开展交通扶贫工作;负责公路及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管理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及工程造价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管理和监理办法;管理和指导交通行业科学技术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交通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组织编制企业财务计划和事业预算,定期检查、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综合编审企业、事业会计决算;负责交通规费的收支管理;负责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外汇、信贷、税收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的筹集;负责对局属单位的审计;负责对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行为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四)运输管理安全监督科
行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全县公路、水路非法营运行政处罚,配合拟定运价政策;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进行调控;负责涉外运输管理;负责内河安全监督管理和局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归口管理交通行业交通安全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行使交通通信行业管理职能;指导运输管理所做好水上安全工作。
(五)公路路政管理科
行使公路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协调全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超过公路或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和公路路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路路政队伍建设;指导公路路政管理所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