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地表水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我区水利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我区水资源规划和省、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统筹协调我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区域内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地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协助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
(五)牵头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河湖、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沿海滩涂围垦的建设与管理。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八)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协助市水务集团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指导高效节水灌溉、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负责我区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安定稳定相关工作。
(十二)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江海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规程规范。组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主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地表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地表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有关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对地表水资源保护负责,莆田市城厢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管。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商机制,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关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职责分工问题。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牵头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统一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做好国土、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调查和监测工作,统一发布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结果。区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
3.有关防汛抗旱职责的分工。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水旱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水旱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