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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

2022/07/16357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保密、公务接待、电子政务、后勤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管理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负责自然资源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自资源资源领域重大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保密、公务接待、电子政务、后勤保障、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牵头组织自然资源管理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负责自然资源重要信息综合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县自资源资源领域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等进行研究论证。负责本单位档案的交接、保管、保密、利用、安全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工作。负责承担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

(二)法规股

参与起草、修订自然资源系统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自然资源系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普法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协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参与县级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土地征收征用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协调涉及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处罚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听证工作。组织协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收回工作。

(三)信访股

负责受理、处理、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信访交办案件。负责来信来访的统计分析,及时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全局信访信息系统管理。负责处理12345咨询投诉。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加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

执行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各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相关制度。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由县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人员培训及上岗资格审查。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土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拟订土地出让方案组织实施,负责委托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招拍挂工作。负责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及管理。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工作。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加挂村镇股)

依照国家、省、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负责用地规划调整事项。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指导各建制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将规划竣工验收的容积率等技术指标审核。拟订村庄规划相关政策,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负责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建设工程(含村民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七)建设规划股(加挂工程市政股)

负责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的审查。负责规划编制单位的监督及相关管理。负责市政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组织及评审、报批工作。负责县本级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作。负责编制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修改、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工程及改变建筑工程使用性质和改变建筑立面效果的规划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负责违章建设处理的技术支撑。负责和组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县城乡规划区内的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工程设施以及防灾、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空间、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审核工作。承担县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城乡规划对外技术交流。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股(加挂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管理股)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拟订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编制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土地污染审查工作。负责各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拟订乡镇党政“一把手”自然资源保护离任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九)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加挂“县重点工程用地办公室”牌子)

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限期腾地公告的草拟和发布。负责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许可,临时用地许可。负责县重点工程用地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全县耕地分等定级和年度变更工作。负责监督全县设施农用地工作。负责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

(十一)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县级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采矿权转让审核登记,统计分析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调处采矿权权属纠纷。拟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政策和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全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管理。

(十二)测绘地理信息股

拟订全县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多测合一”相关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等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利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负责地图管理。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和应用。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

(十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运用监督及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负责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并开展绩效评价。负责牵头承办政府采购(招标)、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十四)人事宣传教育股(加挂党建办牌子)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障、调资等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系统管辖干部职工的岗位安排、考核工作,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单位人事档案交接、保管保密、利用、安全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各类专业培训工作。牵头综合信息的收集、报送,负责宣传平台的信息统一发布工作。负责统筹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县局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发言人相关工作。负责网络舆情跟踪收集及研判处置工作。牵头组织对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自然资源与规划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成果的公布、展示。负责局内部刊物和史志、年鉴编辑工作。负责局党组党建日常工作。

(十五)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沟通协调、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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