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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2022/07/1654 作者:佚名
导读: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工作,根据局领导工作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希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昌志、初毅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我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条例》实施工作,根据局领导工作变动情况,重新调整了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赵希伟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刘昌志、初毅同志任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监督工作。同时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并确定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和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局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保障措施以及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3、更新和完善价格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48号)文件规定的物价机构最新职责,按照《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重新修订了《辽宁省物价局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和《辽宁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辽宁物价信息网”的“办事指南”栏目对外公开发布。

4、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了《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辽宁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和《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条例和文件,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借助省政务公开办在中山公园开展政务公开日大型宣传活动的契机,我局与沈阳市物价局共同开展价格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用展示板等形式,公开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价格和收费审批程序、价格监督处罚程序以及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等,同时向群众发放价格宣传单,现场解答和办理群众价格咨询及投诉举报事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省政务公开办予以充分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以及保密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一是局机关及检查分局、认证中心等部门在主要办公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电子显示屏,公开主要职责权限、价格和收费审批程序、价格工作纪律、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辽宁物价信息网”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收费价格”等栏目,发布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物业、殡葬、有线电视、公共交通、旅游景点、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及其他信息等。

三是借助新闻媒体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我们通过在辽宁卫视新闻、辽宁日报、东北新闻网等主流媒介发布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发挥了价格信息对市场预期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活动,重点做好农村价格信息员试点工作,使信息员成为农民信息需求上传下达的桥梁。

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物价工作情况。2009年6月25日,我局在辽宁人民会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初毅副局长通报了全省价格举报工作情况,现场回答新闻媒体提问,省内28家中外媒体与会并做跟踪报道。通过宣传,扩大了价格举报工作的影响,畅通和拓宽了群众诉求渠道,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2、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发布等工作。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收集整理了2006年以来的省物价局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政策性文件,报局领导审定后通过“辽宁物价信息网”对外发布,并同时报送省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截至2009年,我局累计向省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公开文件87件,全局共发布政府信息230条,其中,通过“辽宁物价信息网”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性文件87件,其他方面的价格信息14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申请人需要我局主动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采取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2009年我局共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3条,全部在规定时间答复了申请人,申请人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

对于以上申请项目,我局均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09年,全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应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继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和人力都有限,已经成为制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瓶颈。这需要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政府公报等方式多角度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继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健全监督网络,把这项工作当成长期工作来抓。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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