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行政、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建扶贫、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障、技术职称评审、网站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扶贫、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团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起草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查、备案和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办理权限内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经营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从业资格等进行审查和批准;负责承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禁毒、信访维稳、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有关证件核发、船舶登记发证、船员发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驻政务中心窗口有关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执行。
(三)规划建设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地方航道、船舶(含渔船)检验以及交通战备等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和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编制申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大中型项目的行业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本级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工可报告及以前的专项报告、项目建议书等的编制和下级实施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工可报告行业审查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牵头落实交通环保、招商引资、统计等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对接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监督;负责权限内交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批准施工设计图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工程建设信用评价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行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核查;负责权限内交通建设项目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维护等有关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调度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监理、试验检测机构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权限内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权限内公路工程的许可工作;负责列养公路养护施工组织和附属设施维护等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对养护公司的考核管理;负责指导全县道路运输(含城市公共交通)、水上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和物流发展以及车辆维修、检测、驾培等工作;负责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参与交通战备方面的抢险和应急事件处置;负责交通战备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四)安全监督股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执行;负责对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