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有关公路和水路交通发展战略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兴庆区公路和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乡村公路的建设、维护监督管理。
(三)负责权限内公路路政管理,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四)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交通行业科技开发、科技进步;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五)承担银川市兴庆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依权限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水运交通执法工作。
(七)负责权限内的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安全及公路安全保障监督管理。
(八)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辖区路桥抢险救灾、应急援救,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灯管理工作。
(十)负责权限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权限负责辖区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
(十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十三)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银川市人民政府、兴庆区人民政府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十四)承办兴庆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