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镇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镇江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共镇江市委办公室、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条例》”)的要求,2009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制定政策性文件全面部署,及时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年初,依据中央和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28号)、印发了关于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通知(镇政办发〔2009〕187号),《镇江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用以指导全市政务工作。文件部署了全年工作任务,提出我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是,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落实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和各项重大决策的公开力度等,强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机制。各辖市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公开政策措施。尤其是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推进。
2.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及时准确公开。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为了更加准确、规范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以镇政办发〔2009〕128号文转发了国办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开展业务培训,搞好业务指导;适时督促检查,完善考核制度。动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69个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5下旬、6月上旬、7月上旬又先后三次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培训。政府门户网站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完成改版。政府机关产生的信息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上网公开,相关纸质文件已送档案馆公共查阅点。
3.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我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供电、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教育、医疗、电信、移动、联通、金融、药品、农资、食品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行规范,组织督促检查。深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着重抓好9个方面,即单位名称、工作职能和权限、机构设置、服务范围、岗位职责、单位领导和分管的工作、办公地点和便民服务电话;服务项目、依据、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奖惩考核办法;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物资设备采购情况;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变动事项、工作方案及重要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调查结果、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分配方案以及临时住房和安置住房分配方案;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促进工作上新台阶。
4.组织各辖市(区)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在巩固乡镇和村务公开栏的基础上,逐步应用现代科技,实施网上公开,形成综合平台。找准结合点,加以强化,重点是支农惠农、安置补偿、救灾救济、优待抚恤。在城市积极搞好以社区为主的居务公开。突出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村务公开,把当前农村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村财务管理问题作为重点,每月或每季公开村财收支情况,对大额村财使用进行公开听证,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1.为积极做好《条例》在本市的贯彻落实,就完善组织推进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形成了工作方案。依据江苏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对全市7个辖市、区政府及69个成员单位中有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集中检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安全、准确。
2.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2009年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拿出了贯彻落实办法,决定以少化钱、办好事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全市共建立查阅场所4处,除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图书馆外,增设民间艺术馆一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目前,各辖市、区也已建设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
3.结合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测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机制。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年终进行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市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9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各类文件信息8408条。新增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各类文件信息191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9%。其中国民经济和财政类信息230条,占12%;城乡建设类信息379条,占20%;科教文卫类信息468条,占25%;市场监督与产品质量类信息230条,占12%;社会保障类312条,占16%;其它各类信息294条,占15%。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镇江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暂行办法》、《镇江市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收费管理办法》等。
公开了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工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如《镇江市市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镇江市入太湖主要河道水环境整治达标方案(2007—2010年)》、《镇江市特种金属业发展纲要(2008—2012年)》、《镇江市装备制造业发展纲要(2008—2012年)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镇江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镇江市城市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置预案》、《镇江市沿江港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镇江市包虫病疫情处置预案》等信息。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如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其中,在招生考试方面,公开了中招、高考、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专升本等有关考试公示方面的信息;在教育收费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高中教育收费、高等教育收费等方面,包括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调整标准、本市民办高校收费等方面。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最低工资调整的范围、对象、办法,调整企业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挂牌交易结果公示,新建住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旧区改造项目涉及范围、相关责任部门、工程完工日期和进展情况等方面。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公交线路调整,公路、铁路、航空时刻表,市区宾馆饭店分布等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如《镇江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以及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咨询专家名单等方面的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包括200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公交新辟、延伸、调整计划,医疗救助、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路名牌更新方案等信息。其中,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中国镇江”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中国镇江”门户网站的“市政府机关与辖市(区)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市级机关、辖市(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009年通过各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300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已汇集了纸质全文8408件、纸质目录8408条、电子目录8408条、电子全文8408件。
3.政府公报
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市政府公报每月出版,通过档案馆、部分企事业单位、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全年印发政府公报6期,每期发放量达1000份。各辖市(区)也陆续出版政府公报,公布辖区内的重要政府信息。
4.新闻发布会
2009年共举行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13场,发布重要信息多项,主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保障、旅游消费、城市建设及管理等诸多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话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截止2009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12.5%,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5件,占62.5%,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2件,占25%。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件,全部同意公开,办结为100%。
(三)收费情况
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主题日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处室,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二)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市级条线部门编制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