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布了一系列面向建筑业企业的奖励政策。
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今后将有高额奖励。《意见》提出,将对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奖励300万元,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奖励50万元,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奖励20万元(不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核定的与总承包相配套同等级的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其中,针对调增紧缺专业资质的企业,如新晋升公路、铁路、港航、水利、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奖励标准可为上述标准的1.5倍。《意见》还为市外建筑企业量身定做了其他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