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历来是本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的主要工作任务。2010年,根据《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信息透明度,做好政策解读辅导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优化网站结构,强化网上办事和互动,发挥政府网站在公开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咨询热线、办事和查阅窗口建设,增强信息主动推送服务。
三是进一步做好公开基础工作。梳理财政业务事项,整合财政信息资源;充实配套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基础研究和业务培训,加强对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