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职责:
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对水利水电工程实行强制性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负责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编制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负责收缴质量监督费和安全监督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