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规定》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2.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实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3.管理森林防火检查站和从事防火的护林员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实施森林消防监督,批准人员入山和野外用火管理。
4.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专业队伍。
5.组织制定本地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其实施,管理有关设施设备,做好森林防火的后勤保障工作。
6.坚持防火值班,随时掌握火情动态,编制扑火预案和指挥方案,参与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7.指导地区武警森林部队,领导地方专业扑火队。
8.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按照授权进行森林防
火处罚,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9.负责森林火灾统计,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