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构改革与省、市机构改革有机衔接,同步推进。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市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划入党委机构的,县级要相应划转。涉及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新组建的机构,要上下一致抓好落实。着眼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加大机构职能整合归并力度,加大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力度,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
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的建设,完善乡镇(街道)监察员派驻机制。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乡镇(街道),强化基层政府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依据《山西省赋予经济发达镇县级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街道),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整合优化乡镇(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归并相近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乡镇(街道)工作实际,由县级党委确定乡镇(街道)党政机构设置形式和数额,可设立若干办公室,也可只设若干综合性岗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县级部门派驻在乡镇(街道)的机构,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下放乡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指导;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党的组织关系纳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工作考核以乡镇(街道)为主,干部任免应当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
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县级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专业性管理,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建设上来。按照相关部署和要求,泽州县巴公镇作为我省12个经济发达镇之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