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文电、督办、会务、机要、信息化、档案、新闻、保密、双拥、政务公开、党务、信访、效能、绩效、扶贫、机关行政和后勤等工作。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出入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队伍规范化建设,配合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认定。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组织编报年度部门预(决)算,统筹管理本系统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其他日常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所属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管辖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执法体制改革的研究。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负责对管辖行业法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政策调研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核、报备。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管理。负责执法证件的申领和管理工作。
(三)执法综合科。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规划和计划,并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协调查处城乡规划、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建筑渣土、施工噪音、大气污染的案件及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和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城乡规划、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方面的执法纠纷,负责起草有关城乡规划、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建筑渣土、施工噪音、大气污染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执法和综合整治。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工作交流,指导基层开展工作。负责管理执法信息和业务工作统计。
(四)市容秩序科。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户外广告、垃圾分类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城市建筑物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和市区范围饲养家畜家禽、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环卫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组织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参与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组织参与生活噪音、市容市貌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的组织、督导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青阳环境卫生管理处等单位的工作与行业管理。联系各镇(街道)环卫所(站)、垃圾转运站(点)。
(五)公用事业科。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道路照明、夜景工程、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厕、垃圾转运站等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参与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负责中心市区道路照明、夜景工程、公共自行车租赁的维护、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公厕、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管辖行业建设项目年度及中长期计划。
(六)安全生产与燃气管理科。牵头协调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管辖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燃气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燃气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划、政策的实施。参与燃气设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