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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制定过程

2022/07/16265 作者:佚名
导读: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制定背景 在工业领域,安全监测包括了监控装置火灾、可燃气体泄漏、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的仪表及其报警、联锁功能,是保护人员、环境及设备的关键的安全部件,能在最快的时间监测到危险情况发生,并及时采取包括声光报警、远程通讯报警及联动等一系列动作进而实现最大限度的安全保护,有效的遏制事故发展,保障人员和经济财产安全。 安全监测在安全生产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是预防危险事故发生

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制定背景

在工业领域,安全监测包括了监控装置火灾、可燃气体泄漏、有毒气体泄漏等事故的仪表及其报警、联锁功能,是保护人员、环境及设备的关键的安全部件,能在最快的时间监测到危险情况发生,并及时采取包括声光报警、远程通讯报警及联动等一系列动作进而实现最大限度的安全保护,有效的遏制事故发展,保障人员和经济财产安全。

安全监测在安全生产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是预防危险事故发生及控制后果严重性的有效手段,为了保证在对可燃气体、毒气泄漏或火灾发生实现可靠、及时的监测和保护,必须使用安全性高、可靠性好、可用率高、误动作少的监测仪表和设备。因此对安全监测进行有效性和功能安全评估十分重要,评估的理论规范是进行评估的基础。

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编制进程

  • 标准计划

2018年1月9日,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20173706-T-604)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24SC10(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系统及功能安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发布实施

2020年10月11日,国家标准《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GB/T 39173-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1年5月1日,国家标准《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GB/T 39173-2020)实施。

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GB/T 39173-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智能工厂—安全监测有效性评估方法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合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郑州吉地艾斯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力拓节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星火博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管道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卜志军、李麟、刘瑶、朱明露、汪涛、戴叶、潘宇、李玉明、张志凌、王怀义、史学玲、文科武、纪志军、杨炳雄、刘海峡、关天罡、金生祥、梅东升、马万军、徐德腾、罗方伟、梁爽、马云鹂、沙蓓裔、陈涛、王永福、刘攀超、李锴、肖连、陈超声、陈小华、靳江红、赵劲松、张黎明、姜巍巍、张卫华、王刚、柳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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