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机械工业管理局(简称东北机械局,地处大连)曾在计划处内设立了工厂设计科。
2、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于1951年1月13日在沈阳(沈阳市铁西区云峰街37号)成立了工厂设计处。
3、1952年4月,东北机械局决定工厂设计处与大连机械设计公司合并成立设计处。
4、1953年,以东北机械局设计处为基础,成立了一机部设计总局第三设计分局,它的专业方向是面向全国的机床与工具制造业的工厂设计。同年迁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1号)。
5、1958年4月,一机部决定,为支援产品设计和新厂建设,撤销第三设计分局,保留一套机床与工具行业工厂设计的骨干力量40人,合并到一机部第五(兵器)设计院。
6、1959年5月,一机部决定,在二局(机床局)领导下成立工厂设计处,以适应机床行业发展要求。将原第三设计分局并到第五设计院的人员和第五设计院支援的部分人员调往二局成立机床工具工厂设计处。
7、1961年根据部局的要求,要建成一个为机床行业服务的完整工厂设计机构,于是一机部决定将机床工具工厂设计处迁往郑州以发展设计队伍。
8、1962年3月全处迁到郑州,借用第二砂轮厂技校办公,借住工厂宿舍。1964年迁至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191号)。
9、结束了十年“文革”动乱,1978年1月,改为一机部第六设计院,并进行了恢复性整顿工作,使设计工作秩序开始恢复。
10、1982年7月,第六设计院划归机械部机床局领导,改名为机械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
11、1983年上半年,制订《第六设计院技术经济责任制》,按部要求于同年7月1日起实行承担设计任务全部收取设计费,不再按人头划拨事业经费,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这是工厂设计机构成立以来在管理体制上不再吃“大锅饭”的一项重大改革。
12、1985年5月31日,(85)机党字89号文明确我院为副地专级(副厅级)单位。
13、1986年1月31日至2.月3日召开第二届第二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院“七五”技术改造规划及技术经济责任制等文件。
14、1987年4月14日国家机械委以机委办函[1987]292号文通知我院改名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第六设计研究院。
15、1987年11月1日起,我院正式实行院长负责制。
16、1988年12月2日,部机电改(88)1334号文通知,院由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第六设计研究院改为机械电子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
17、1991年6月29日,机电人(1991)1080号文确定我院为地专级(正厅级)单位。
18、2000年10月,根据国办发[2000]7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院加入中央大型企业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由事业单位编制改为科技型企业。
19、2001年11月,更名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简称中机六院。
20、2001年,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提出了“做大做强”的战略构想,出台了转企后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在劳动、人事和分配机制上进行大力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和竞争上岗机制;封存原有事业单位的档位工资,实行岗位工资制;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的旧思想,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并逐步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21、2002年,国际合作成果显著,与日本黑川纪章建筑设计事务所联合设计郑东新区河南省标志性建筑——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这是六院在民用建筑方面实质性的大跨越,为六院在民用建筑市场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2005年,超额完成转企后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各项工作目标,快速适应融入了市场竞争环境。
23、2006年,提出了转企后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24、2007年,设计的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项目荣获詹天佑奖。
25、2010年5月,新建科技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
26、2011年12月,更名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2012年,我公司郑州市级绿色与智能工程技术诊断院士工作站升级为河南省绿色与智能工程技术诊断院士工作站。
28、2012年,我公司承担的绿色咨询设计项目——博思格工业项目,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评为国家首个三星级绿色工业建筑。
29、2012年4月16日,我公司荣获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成为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设计企业成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