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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GB/T 23717的本部分定义了内部含有对振动与冲击敏感设备的建筑物的测量、分析计算以及振动与冲击资料数据报告的编写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将要建造的建筑物的量化研究和已有建筑物的评价。
当评价的振动涉及到制造商采用的标准和通用振动标准时,获得准确的振动数据、分析方法和采用统一的报告编写方法是必要的。预期的振动水平可查阅IEC 60721,设备的检测过程可查阅IEC 60068。
注:从测量手段出发按照本部分建立的环境振动条件分级体系,可以作为设计人员、振动与冲击敏感设备的制造商和用户以及建筑开发商的使用指南(见GB/T 23717.2)。
考虑的振动与冲击类型包括从地板、桌子、墙壁、天花板或孤立的系统传递到设备部件的作用,没有明确地考虑部件里面的单个机械或电子零件的冲击与振动响应。
精密设备的类型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下类型):
a)静止的计算机系统,包括外围设备;
b)静止的通讯设备;
c)静止的试验设备,如电子显微镜、利用扫描探测技术的设备、应用生物仪器、质谱仪等;
d)高精度机械仪器(工具),如微电子生产设备;
e)高精度光学仪器,再成像系统;
f)轨道交通控制中心的机电系统;
g)(火灾侵入时的)安全设备,通道控制设备。
本部分所考虑的振动与冲击类型由下列因素引起:
——外部振源,例如交通(公路、铁路或航空)或是建筑物的建造和施工活动(爆破、打桩和振动密实),还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振动以及声音轰鸣和声学激励引起的振动响应;
——户内使用的设备,如冲床、锻造锤、旋转设备(空气压缩机、空调系统等)和在建筑物内运输或运行的重型设备;
——与维修和操作设备相关的人员活动,例如人的走动,尤其是在垫起的地板上。
本部分在测量和评价振动与冲击对建筑物内精密仪器的影响时,并没有直接考虑人工操作者在观察、操作和维护仪器时的影响。关于人员活动的振动影响见GB/T 1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