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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第3部分:条码设计技术内容

2022/07/16138 作者:佚名
导读:5 设计要求 5.1 印刷载体 常用印刷载体包括纸质、不干胶、瓦楞纸、塑料和金属,由于条码印刷品的光学特性及尺寸精度要求较高,选材、制作应严格控制。 例如,载体为纸质、不干胶时,可选用铜版纸、胶版纸、白版纸等;载体为塑料时,可选用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等;载体为金属时,可选用铝箔、马口铁等材质;常用的瓦楞纸包装箱由于表面平整性差、油墨渗洇性不一致,在瓦楞纸上印刷条码会产生较大的印刷误差,因此一般情况下

5 设计要求

5.1 印刷载体

常用印刷载体包括纸质、不干胶、瓦楞纸、塑料和金属,由于条码印刷品的光学特性及尺寸精度要求较高,选材、制作应严格控制。

例如,载体为纸质、不干胶时,可选用铜版纸、胶版纸、白版纸等;载体为塑料时,可选用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等;载体为金属时,可选用铝箔、马口铁等材质;常用的瓦楞纸包装箱由于表面平整性差、油墨渗洇性不一致,在瓦楞纸上印刷条码会产生较大的印刷误差,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在瓦楞纸板上印刷零售单元商品条码。

5.2 商品条码尺寸

商品条码的尺寸包括:放大系数、左右侧空白区宽度及条码符号高度。

5.2.1 放大系数

根据印刷企业实际,放大系数应控制在0.9~2.0之间(国家标准EAN/UPC码制条码的放大系数为0.80~2.00),条码符号随放大系数的变化而放大或缩小。当放大系数为1.00时,EAN-13条码的符号尺寸见图1。为保证条码符号能正确识读,印刷企业印制时应按原版胶片原版制作,不要轻易改变原版胶片的倍率的放大和缩小,不同放大系数所对应的模块宽度、EAN条码的主要尺寸见表1。

5.2.2 左右侧空白区宽度

条码左右两侧应留有足够的空白区(左侧空白区≥3.63×放大系数,右侧空白区≥2.31×放大系数),考虑油墨渗透等影响,一般情况下(放大系数为0.9~1.2),左侧空白区至少保留5毫米,右侧空白区至少保留4毫米。商品条码符号的空白区最小宽度要求见表2。

5.2.3 条码符号高度

由于条码符号高度的截短会影响条码符号的首读率,因此不宜随意截短条高。

图1 EAN-13条码符号尺寸示意图

表1 放大系数与模块宽度及EAN-13条码主要尺寸对照表

放大系数 模块宽度

(X尺寸)  EAN-13条码符号的主要尺寸 (单位为毫米)

条码长度 条码符号长度 条高 条码符号高度

0.80 0.264 25.08 29.83 18.28 20.74

0.90 0.297 28.22 33.56 20.57 23.34

1.00 0.330 31.35 37.29 22.85 25.93

1.10 0.363 34.49 41.01 25.14 28.52

1.20 0.396 37.62 44.75 27.42 31.12

1.30 0.429 40.76 48.48 29.71 33.71

1.40 0.462 43.89 52.21 31.99 36.30

1.50 0.495 47.03 55.94 34.28 38.90

1.60 0.528 50.16 59.66 36.56 41.49

1.70 0.561 53.30 63.39 38.85 44.08

1.80 0.594 56.43 67.12 41.13 46.67

1.90 0.627 59.57 70.85 43.42 49.27

2.00 0.660 62.70 74.58 45.70 51.86

表2 空白区最小宽度对照表

条码符号类型 空白区最小宽度

左侧空白区 右侧空白区

EAN-13 11X 7X

EAN-8 7X 7X

UPC-A 9X 9X

UPC-E 9X 7X

注:X为模块宽度,当放大系数为1.00时,EAN/UPC条码的模块宽度为0.330mm。

5.3 颜色搭配

商品条码条空颜色搭配应符合GB 12904的要求,搭配参考表见表3。

表3 条码符号条空颜色搭配参考表

序号 底色(空) 条色 能否采用 序号 底色(空) 条色 能否采用

1 白色 黑色 √ 17 红色 深棕色 √

2 白色 蓝色 √ 18 黄色 黑色 √

3 白色 绿色 √ 19 黄色 蓝色 √

4 白色 深棕色 √ 20 黄色 绿色 √

5 白色 黄色 × 21 黄色 深棕色 √

6 白色 橙色 × 22 亮绿 红色 ×

7 白色 红色 × 23 亮绿 黑色 ×

8 白色 浅棕色 × 24 暗绿 黑色 ×

9 白色 金色 × 25 暗绿 蓝色 ×

10 橙色 黑色 √ 26 蓝色 红色 ×

11 橙色 蓝色 √ 27 蓝色 黑色 ×

12 橙色 绿色 √ 28 金色 黑色 ×

13 橙色 深棕色 √ 29 金色 橙色 ×

14 红色 黑色 √ 30 金色 红色 ×

15 红色 蓝色 √ 31 深棕色 黑色 ×

16 红色 绿色 √ 32 浅棕色 红色 ×

注1:“√”表示能采用,“×”表示不能采用;

注2:此表仅供条码符号设计人员参考。

5.4 印刷位置

商品条码在产品包装上的位置,应以条码符号不变形且便于识别为原则。条码符号首选的位置应为零售商品包装背面的右侧下半区域。当零售产品包装背面不宜放置条码时,可选择包装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侧下半区域放置条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应符合GB/T 14257的要求。

6 过程控制

6.1 设计审查

对客户交来的条码设计稿或电子版胶片,做好登记措施,条码设计稿和电子版胶片登记表见附录A,设计人员负责做好设计审查,为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条码设计方案投入印刷,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应按实际情况做好登记、交付使用和收回保管工作。

6.2 制版印刷

对通过审查的设计稿,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制版印刷,应形成日常使用记录,如审查不合格,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与客户联系,协商解决,条码设计审查记录见附录B。

6.3 正式印刷

条码正式印刷按规定工艺进行,现场操作人员严密监控条码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主管人员报告。

6.4 日常保管

印刷条码的印版由设计人员制作并提交印刷车间使用,印刷完毕后交回业务部保管,印版的制作和移交使用应有记录和移交、接收人员的签名,条码印版制作与使用记录见附录C。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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