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平安杭州”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全面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全市综合抵御地震灾害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分析了当前杭州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重点工作领域,用以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也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编制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浙江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地震监测预报规划(2015年-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66号)和《杭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11-2020)》等。
本规划年限为2016年-2020年。
一、背景与基础
(一)规划背景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和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区。面积16596平方千米,2015年常住人口突破900万,其中市区常住人口达到721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543人。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10053亿元,占全省五分之一以上。
地震灾害是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严重威胁,预防地震灾害是城市建设发展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2008年汶川、2010年玉树、2013年雅安、2014年鲁甸和景谷等近期发生在我国的6.0级以上地震说明,防震减灾是抵御地震灾害极为重要的措施和手段。
杭州及其邻区具有发生5-6级地震的区域地震构造背景。据历史文献记载,公元929年杭州曾发生过一次5级破坏性地震,在邻近的富阳和海宁盐官分别于1855年和1867年各发生过4 .7级左右地震。距离杭州直线距离1000公里以内的环太平洋地震带上的日本、台湾等历史上多次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距杭州300公里以内的苏皖地区发生过较多5级以上、6级以下地震,杭州均有震感。
2006年,国务院《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国发办〔2006〕54号)将杭州市列为全国(2006-2020)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2016年版《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已将杭州市大部分主城区抗震设防等级由原来的6度调整为7度。
随着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和财富更趋密集,高层建筑和重大工程大量涌现,城市表现出更高的灾害脆弱性,即使一些低震级地震也存在着给城市带来灾害的风险,而且,低烈度区也存在发生高烈度地震的风险。
近年来,杭州市在应急管理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城市防震减灾工作方面,杭州市各部门先后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和规划。包括《杭州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杭州城市地质调查》、《杭州市城市防灾规划研究》、《杭州市应急疏散避难场所布局规划》等等,为本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科学依据。
编制本规划是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需要,也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需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0〕18号),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0〕66号)中明确将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列为各地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通过编制和实施本规划,可以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达到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目的,保障城市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按照“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防震减灾工作要求,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1.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十二五”期间,杭州市及区、县(市)各级政府重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机构建设。市和区、县(市)明确了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区、县(市)在科技局增挂地震局牌子,落实了工作人员,加强了地震工作部门的行政职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2.全市地震监测技术水平有效提升
完善现代化地震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及时更新地震监测分析软件,进一步完善地震发生后的电话、短信等报警手段,达到有效监测地震,对地震灾害快速响应的要求。加强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和管理。按省数字前兆台网建设要求,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丰富全市地震预报前兆技术手段,建成前兆观测网络,不断提高全市地震前兆台网技术装备和测报水平。
建设GNNS大地形变监测台网和强震监测台网。完善杭州市现有GNNS台站和强震台站的建设,初步建成GNNS大地和强震监测台网形变和强震监测台网,提高了全市地震监测和震害快速评估能力。
大力推进“三网一员”队伍建设。以群测群防地震应急为重点,发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社区防震减灾助理员作用,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3.以城市为重点的震灾预防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全市和各区、县(市)都建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日常领导、协调和指导,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浙江省的相关法规要求,开展了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市抗震设防水平。
4.城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修订完善了市和重点区、县(市)两级政府的地震应急预案并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以“预案”为指导,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为主体的市抗震救灾指挥应急工作体系初步建立。全市投入300余万元建设了震害预测和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对以杭州市老城为主的区域,构建应用于震害预测与防震减灾对策制定的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实现快速传递、高效处理地震应急信息,提高应急救灾指挥与决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震时的混乱和人员伤亡;利用先进技术和信息设备资源,兼顾地震应急指挥和地震日常工作两方面的需求,建立了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完成了《杭州市应急疏散(避难)场所建设规划(2008-2020年)》的编制;制定了《杭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办法》;成立了全市地震应急救援队和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六进”,在学校、社区等广泛开展了综合性的地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5.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逐步完善
从服务于构建“平安杭州”,提升全市防震减灾社会环境出发,进一步完善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特色突出、功能齐全、设备先进、面向社会公众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增强其对学校、社区和乡镇的辐射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电影、报纸、刊物、讲座、展览、街头宣传、夏令营等多种形式普及地震科普知识;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根据国、省地震局统一要求,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以及每年度的“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
(三)存在问题
杭州市防震减灾工作水平在“十二五”期间得到大力提升,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与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城市整体防震减灾能力还有待提高。
1.防震减灾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
全市尚未建立独立的防震减灾机构,各区县防震减灾人员由区县科技局工作人员兼任。市级防震机构尚未设立专业的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等机构,防震减灾机构和人员队伍亟须加强,个别地方和部门对地震工作不够重视,领导责任不够明确。
2.监测台网运行维护能力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系统主要由市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尚不具备对台站故障进行独立处置和多数类型仪器的维保能力,台站故障响应和处置效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网整体运行率。
3.城乡抗震能力亟待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1980年代以前建成的城镇房屋建筑还占相当比例,这些建筑普遍未进行抗震设防设计,抗震能力严重不足。在农村,农民自建房普遍没有采取抗震措施,抗震能力薄弱。各种市政管网、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部分存在抗震情况不明、抗震能力不足等问题。一旦发生较大地震,这些抗震薄弱的地区就可能成为重灾区。
4.应急救援体系尚需完善
市、区(县)两级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建设和对接尚未完全到位。地震应急基础数据不够完善,影响震灾损失快速评估结果和辅助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专业地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欠缺,现场救援能力亟待加强。
5.宣传教育需加强深化
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率不高,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别较大。宣传教育产品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缺乏精品。多数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对防震减灾的认知程度还不够,民众的地震心理承受能力总体较弱,缺乏自我防护与自救技能的训练。
(四)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贯彻落实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关键时期,防震减灾工作面临新的形势。
1.震情形势日趋复杂严峻
国内外重大地震灾害频繁发生。近20年来,伊朗、日本、中国汶川、海地、苏门答腊等多个地区发生了7级以上大地震,造成百万人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特别是2010年以来,国内地震明显增多,分布范围明显扩大,部分少震弱震地区相继发生中等有感地震。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大陆仍将处于强震活跃阶段,有发生多次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
2.国家《防震减灾法》提出更高要求
汶川、玉树地震后,国家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更加重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在加强规划权威性、完善法律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加强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3.城市发展的新形势需要更为完善的防震减灾体系
“十三五”时期是杭州市实施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调整、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和保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新形势下,杭州防震减灾事业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地震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城市安全得以保障的基本条件下,社会经济才能稳步发展。当前,防震减灾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应充分认识到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房屋抗震、市民应震、政府领导、专业服务等多方面进一步提高能力和水平,以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经济社会影响,保证社会安定和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地震科技创新“3 1”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发展战略
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战略部署,统筹谋划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点做好城乡建筑物和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合理布局全市地震监测、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设施。统筹考虑中心城与郊区的防震减灾设施建设。
创新管理、法制建设。充分利用防灾减灾资源,引入共享机制,不断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能力。重视防震减灾法制建设,依法管理防震减灾工作。
面向社会、增强意识。从全社会公共需求出发,不断拓宽防震减灾为社会服务的领域和内容。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的自觉性。努力增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意识。
依靠科技、服务经济。用科技引领防震减灾工作,促进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提升。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和杭州实际的新理念、新思路,加强吸收和引进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地震科学技术创新,提高防震减灾实效,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实现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引导农民建设安全民居,全面提高地震防御能力。以“地震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安全。
(三)发展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国家、省地震局统筹布局的要求,到2020年逐步形成以测震和前兆地形变为主体,多学科综合发展,覆盖全市的综合地震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全市地震监测能力、社会综合防御能力、城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防震减灾能力达到我国同类城市先进水平。
具体工作目标是:
1.本市一旦有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应确保快速完成地震速报,准确及时确定震情信息,按响应分级启动应急预案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本市范围内如发生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时(含邻区强烈地震产生相当破坏烈度),城市基础设施不致受到严重损失,城市生命线工程,交通枢纽及其它重大工程基本完好,新建工程与民用建筑基本无严重损坏,做到“损失降到最低,社会基本稳定”。
3.本市地域发生非破坏性有感地震时(含受邻区中强震影响),有关地区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基本不受影响,无因不良避震、恐震行为导致的人员意外伤亡。
4.发生地震误传谣传事件或其他省市严重地震灾害导致在本地发生社会异动时,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能及时、科学地平息事态,保持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今后的一段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必须按照“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防震减灾工作三大战略要求,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大力加强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稳步提升我市城市及重点区域的地震应急和综合防御能力,为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提供可靠保障。依据规划目标,确定主要任务如下:
(一)抓紧抓好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提升防震减灾工作实效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可为震灾防御、国土规划和城市经济建设提供重要依据。经多年努力,我市以政府建设、社会参与管理为主体的地震监测网络已有了初步基础,显示出专群结合的地方特色。为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当前及以后一个时期,要着力加强监测网点基础建设水平,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其关键是应用高新技术,优化改造技术装备,加快地震测报系统的现代化改造。
1.完成现代化地震监测网络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监测网络,提升监测水平;建立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网络,加强流动监测能力建设,有效监控震情信息。
2.加强数字化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和管理。在现有台网的基础上,将改造传统站点与合理新增网点相结合,逐步实现“由点成网”;按省数字前兆台网建设要求,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丰富地震预报前兆技术手段。
3.开展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地震预测预报实践。在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前兆台网和活断层探测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市级地震信息和地震前兆数据库、活断层探测信息平台、震害预测平台、小区划平台和地形变监测网建设,及与国家、省地震通讯网链接的市地震信息网络系统,建成杭州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探索适应本地区域特征的地震预测判定指标,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特别是中强震短临预测水平。
(二)加强以城市为重点的震灾预防体系建设
震灾预防是防震减灾的重要环节,特别是提高大中城市的震灾预防综合能力,能大大减轻发生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要认真落实震灾预防体系建设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
1.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市和各重点防御区、县(市)要继续完善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以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日常领导、协调和指导。要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会议制度,由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和备案的制度,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
2.依法加强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浙江省的相关法规、规章,切实履行职责。各类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设计进行施工和监理,以保证各类建筑物具有相应的抗震能力。
3.开展地震应急技术平台建设工作。应用GPS和GIS技术和计算机模拟震害技术,开展震害预测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类震害预测数据库和破坏性地震的灾害损失快速预估系统,为城市震害防御决策和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4.开展地震安全基础防御工程。通过地震小区划、地震断层活动性探测和城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等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对重点区域、关键工程建设的震害防御基础能力。
5.落实农村民居建设地震安全措施。注重吸收国内外震灾经验教训和抗震设防的先进经验,在新农村建设中,重视对农村民居建设的抗震设防要求,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导向作用,全面提高我市民居工程抗震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落实以提高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为重点的紧急救援系统建设
震后紧急救援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方针的重要方面,对减轻震灾后果,防止灾情扩大实效显著。以大力提高城市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为重点,落实好以下各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按市政府制定颁发的市地震应急预案,各区、县(市)和各有关部门及重点乡镇(街道)、重大企事业单位都要制定预案,并跟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应明确各项具体分工的责任单位,具有可操作性。要适时组织演练,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工作到位。
2.加强地震应急指挥组织系统建设。一旦发生地震灾害时,各级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运作,做到反应迅速,按既定应急预案高效有序操作。各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加快地震应急指挥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做到及时速报震情、灾情。
3.加强城市救援体系建设建设。充分发挥以武警消防和驻杭部队做为主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并配备适用地震救援专业搜救设备,开展地震救援专业培训,同时注重扶持和培养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设立应急指挥和突发事件移动(现场)指挥中心平台,结合市民防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设立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
(四)建设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体系
完善我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建设一批特色突出、功能齐全、设备先进、面向社会公众的地震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和宣传站,并不断增强其对学校、社区和乡镇的辐射功能;逐步建立完善区、县(市)二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强化破除迷信,依靠科学迅速平息地震误传、谣传的宣传响应机制;加强各级领导防震减灾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电影、报纸、刊物、讲座、展览、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市民群众科学应急避震、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灾害救助能力。
四、重点领域
为完成我市中长期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和震灾综合防御技术支持系统现代化建设,联系本市实际和“十二五”工作基础,实出重点,稳步推进,促进我市防震减灾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转变。
(一)全市地震监测系统优化改造
按国、省统一规划,对现有地震台网开展监测预报效能评估,科学遴选监测预报效能高的观测测项重点发展,淘汰不符合预报要求的观测测项,适当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观测设备,提高前兆台网运行综合效能。
推进地震台站规范化管理,加强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同时通过培训和服务外包等形式,加强地震台网维护队伍力量,确保地震监测台网稳定运行。
建立“运行故障—远程处置—智能分配—人工维护”的标准化维护体系,有效降低台站故障率,保障数据产出稳定性和有效性。增加数据异地备份中心的数据存储内容和能力。
(二)全市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工程
按照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规划部署,依托现有的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在重点区域布设同时配备有加速度计和速度计的地震监测站,配套建设全市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中心,安装相关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处理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强震动烈度速报,初步实现区域地震预警能力,为政府进行防震减灾决策提供依据。
(三)地震灾害预测与地震小区划系统升级改造
震害预测是地震潜在危险区提高震害防御能力建设的重要工作。在我市城市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项目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市范围的城市防震减灾信息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构建地震风险评估、建筑物易损性评价、生命与财产损失估算、救援与救灾管理调度模型和基于GIS开发的震害预测和应急模拟系统。为灾区政府应急响应和制订对策提供决策支持辅助信息,从而显著提高城市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
做好地震灾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及时更新基础地理数据、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确保在震害发生时及时响应。
(四)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级地震应急指挥平台;推进建设各县(市)、区地震应急信息节点和灾情信息速报网络系统;开展城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城市现有建设发展规划,按照国家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标准,整理、规范各城区的城市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和疏散通道;结合其他灾种做好救灾物资储备。
(五)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网络建设
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制度与宣传协调机制,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异常观察,有效提高震情和灾情速报能力。加强地震科普宣教中心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基地)建设;创造条件在市各个地震测报站点增设地震科普设施,向社会开放进行现场展示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五、保障措施
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市、区(县)“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各相关规划,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从人力、物力、财力和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加强法制管理
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加强防震减灾技术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建立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通过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实施,做好地震监测设施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的抗震加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各项工作。保证杭州市防震减灾工作在法制化的环境中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积极稳妥地改善队伍总体结构,加强应急指挥人才、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建设;依靠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后备人才,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做好全市地震工作队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三)落实建设经费
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区、县(市)在社会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方面,要充分保证防震减灾主要任务落实。
(四)统筹协调相关部门
地震灾害的特性决定了防震减灾工作从灾害预防到灾后重建都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应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五)鼓励支持研究开发
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开发与研究,积极引入互联网 、大数据等,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灾害防御和管理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研究开发和推广使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经济实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设施装备,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本规划经批准、发布后,作为指导杭州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由市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若遇到震情形势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其他重要原因需要调整时,按程序报批。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