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阶段的概念起源于人们对地质历史上造山运动和造山期的认识。长期以来,人们认识到构造运动及其引起的构造变形具有短期的和突发的性质。因此,可以利用构造运动期或造山期将地质历史分为不同的阶段。现代地质思想的发展和全球构造的研究,赋予构造阶段以更丰富的涵义。①地质构造发展的历史不是均一的和渐变的,而是有节奏的和突变的。构造发展过程可以按地内因素和地外因素共同制约、大致在全球同时发生的变革期划分为不同的阶段。②每个构造阶段自身都具有相对稳定的特征,而发展的全过程又具有不重复的和前进的特征。构造阶段的划分所依据的事实和现象是多方面的。主要的依据是地壳的总体特征,如地壳厚度和地温梯度,大陆地壳和大洋地壳的形成、分布格局及其变化。包括每种地质作用及其产物,如构造运动和构造变形,沉积作用、岩浆活动和变质作用等。地质历史上的重要事件和现象都是独特的和不重复的。例如太古宙末大规模的陆壳形成是不会再现的,中生代后大规模的洋壳俯冲和全球性张裂体系的形成也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构造阶段比构造旋回更能较全面和准确地表达对地壳发展的理解和认识。
构造阶段的划分和名词体系与地槽旋回和造山运动幕紧密联系。构造旋回的概念首先由美国T.C.张伯伦于1909年提出,德国W.H.施蒂勒于1935年加以发展,把构造岩浆旋回与地槽发展的概念统一起来,得到长期的遵循和使用。苏联学者相信地槽的发展对相邻的地台区有重要影响,所以以地槽旋回划分地史阶段得到广泛的认可。施蒂勒的 3级划分体系,即巨旋回(原地巨旋回和新地巨旋回)、构造期(阿申特、加里东等期)和构造幕,具有广泛的影响。美国A.W.葛利普(1936)、德国S.von布勃诺夫(1951)和荷兰 J.H.F.乌姆格罗夫(1947)在更广泛的基础上,用旋回和周期概念对地质历史作出了解释,也含有阶段划分的意义。自从板块理论出现,地槽旋回的概念为威尔逊旋回所代替。威尔逊旋回设想一个大陆开始张裂,继续分离为两个大陆,中间出现洋盆,其后大陆会聚,洋盆消失,旋回结束。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