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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直属单位

2022/07/16168 作者:佚名
导读: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纠纷的现场调查处理。参与跨县区较大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一般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三)会同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纠纷的现场调查处理。参与跨县区较大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对一般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三)会同有关城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

(四)负责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考核评价。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六)依法行使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

(七)依法行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

(八)依法行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

(九)依法行使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

(十)依法行使核与辐射安全的执法权。

(十一)依法行使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违反污染防治的执法权。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

(一) 负责对社会公众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推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

   (二)负责策划和实施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对重大环保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负责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网络舆情处置。

   (四)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协助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推广应用。

   (五)负责主管部门信息化的日常维护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为主管部门信息数据库建设等信息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研究以及清洁机动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负责区域生态环境的规划研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项目、标准、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

   (八)负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的合作与交流、基础环境科研、环境监测以及辐射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九)协助管理辖区内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人员。

   (十)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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