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颈部至纵隔病变:颈部及上肢损伤,颈深部枪伤、刀伤、锁骨骨折、肩关节脱臼,诊疗过程中引起的星形交感神经节切除,交感神经切除,交感神经普鲁卡因封闭术,颈动脉造影术及臂从神经受损害。颈部肿瘤,结核,癌肿,淋巴肉瘤,淋巴结炎,颈脊椎肿瘤,食道、甲状腺和纵隔肿瘤,锁骨下动脉,颈动脉及主动脉瘤,颈部血肿等。肺尖胸膜炎,气胸,肺尖肺炎,肺癌,颈肋等。
2.脊髓病变:脊髓空洞症,脊髓出血,原发性或转移性脊髓肿瘤,多发性硬化,颈椎病,脊柱结核,脊髓炎或脊髓前角灰质炎,梅毒性脊髓病变。
3.颅底病变:棘孔、卵圆孔内注入酒精,脑瘤,颅脑外伤,三叉神经节后切断术,岩骨炎,三叉神经带状疱疹。
4.颅内病变:椎动脉不完全闭塞,延髓和脊髓的血管性病变,延髓空洞症,延髓肿瘤,脑炎、多发性硬化等。
上述病变破坏了交感神经中枢至眼面部交感神经纤维通路上三级神经元或其纤维,使交感神经麻痹,产生一系列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