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的历史阶段,有些国家往往参照其他国家原准机(而非自己国家自身产品)“设计”的“原准法”进行飞机的研制。这个过程,甚至是一个尺寸都不能改或不敢改的测绘仿制。多数情况下没有图纸、只有实物,由实物反推图纸、反推设计、反推需求。
那是一个充满了执果索因的逆行之旅。
基于“原准法”的测绘仿制是典型的逆向设计活动。特别是在早期武器装备的测绘仿制过程中,存在大量的相对低水平的逆向设计活动(如图1红色箭头所示),即仅由实物反推到图纸、反推到设计,而无需反求到军方原始需求。例如,测绘仅能测得零件的实际尺寸,但公差如何给,绝对是个技术活(公差配合的精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零件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这一步的逆向,正所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尽管这种反推,取得了一些成就。然而,历史的发展也证明,这种不需承担技术风险的“原准法”并非始终有效的设计方法,在设计理论上没有得到合理阐述,在航空发展史上仅有非常有限、而非明显的促进作用,其出现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并不是航空航天产品等复杂系统设计本身的规律所决定,已被各国所摒弃。
在经济日益国际化、市场化的今天,复杂产品和系统的测绘仿制已不可行。而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日益得以巩固,中国市场正向设计的主战场,已经拉开。
然而花了真金白银买了国外产品的图纸和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引进消化吸收,不能简单地认为是逆向设计或逆向工程,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逃避技术风险的“原准法”目的不同,这里一定包含了反推到需求的高水平的逆向设计活动(如图1绿色箭头所示),特别是在消化吸收阶段;而到了再创新阶段,则是再次进入了完整的正向设计过程。
中国航空行业有两个非常典型的引进消化吸收的例子,一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引进英国斯贝航空发动机,历时30年到2003年完成国产化;一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从俄罗斯引进苏-27SK,历时20年衍生出性能全新的歼-11B,两者的差别十分鲜明。其他行业,高铁是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之路比较成功的案例。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各种汽车生产线的引进基本上是失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