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负贲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缋效管理、文秘、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涉水法律法规事务及行政审批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组织拟订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协调落实水务财政资金,并统筹实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水务统计工作。
(三)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指导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承担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
(四)规划和建设处。负责拟订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务综合规划。指导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务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务科技工作。
(五)水旱灾害防御处。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和信息报送。协调、指导蓄滞洪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河道堤防处。组织编制河道提防整险加固、绿化及河道釆砂建设规划。指导河流的开发、治理及保护,指导河道堤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监督河道釆砂管理工作。
(七)排水管理处。负责编制中心城区排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排水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和灾害后评估。统筹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调度管理。
(八)污水管理处。负贲编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规划。参与本市城镇生活污水行业或水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的制定。统筹市级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负责市级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监管污泥的处置。
(九)供用水管理处。负责制订全市供水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供水行业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导监督供水设施建设、运管和维护。指导监督全市二次供水的维护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城市消防水门专用资金的管理。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菅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城市供水水价调整意见。
(十)湖泊处(水资源处)。组织编制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湖泊保护规划,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湖泊保护区和控制区内建设方案审查。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十一)水利水保处。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人事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枃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