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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水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简介

2022/07/1678 作者:佚名
导读: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招投标项目代理机构遴选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依据《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 第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负责水务工程建设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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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招投标项目代理机构遴选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依据《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

第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负责水务工程建设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活动的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库,为招标人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服务和指导。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采用随机抽取法或综合评分法两种方式。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低于3000万元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法。

第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遴选过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监督。

第六条 招标人遴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遴选公告。遴选公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同估算价格、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等;

(三)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四)近两年的招标代理机构库诚信档案记录;

(五)获取遴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六)遴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遴选文件发出之日起至遴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最短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或随机抽取)。

第七条 遴选文件一经发出,一般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在遴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更改并告知综合招投标中心,同时书面通知所有已领取遴选文件的申请人。更改后遴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应当顺延。

第八条 申请人应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递交遴选申请书,不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遴选申请书,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九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参照以下程序和标准进行:

(一)招标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方案;

(二)招标人编制遴选文件,发布遴选公告;

(三)申请人编制遴选申请书;

(四)接受遴选申请人提交的遴选申请书;

(五)报相应综合招投标中心,抽取专家对递交遴选申请的招标代理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分;

(六)确定遴选结果并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

(七)签订代理合同。

第十条 综合评分法评审指标可参照以下标准设定:

(一)企业基本状况及类似项目业绩,参考权重25%;

(二)代理方案,参考权重50%;

(三)招标代理费报价,参考权重25%。招标代理费报价须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应体现低价优先的原则。

第十一条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设立。

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毕后,应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排序推荐相应数量的代理机构作为候选人。招标人应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依序确定中标人,也可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除因法定情形外,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第十二条 随机抽取程序。招标人接收遴选申请后,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抽取程序。

(一)抽取球箱。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应序号球箱,经过审查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应编号。

(二)抽取。由招标人的代表分别抽取2个序号的球(暗选),第1个序号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即为选择的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第2个序号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即为备选的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三)抽取结果确认。所有的抽取结果待整个抽取活动结束后请参加抽取活动的各方签字确认,由招标人形成报告。抽取结果报告应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规定的媒体上公示。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单位在遴选结束后通过相应网站、媒体查询遴选结果。被选中的招标代理单位应主动与招标人联系,及时签订合作意向书或招标代理合同,逾期不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将选择备选招标代理单位。

被选中的招标代理单位一年内两次无正当理由放弃已中标的招标代理权利,或招标代理机构一年内两次在招标代理中因违规受到项目法人、投标人投诉并查实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库诚信档案中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登记期限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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