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第一批)备案结果的通知
发布部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文号: 建设发〔2011〕29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管理的补充通知》(建设发〔2011〕278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厅审核,本次申报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名单中浙江华智建筑技术推广中心等40家单位达到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要求,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未列入附件名单的均为不达标单位),请各市接文后到我厅办理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证书相关事宜。
附件: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名单(第一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