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
①进行系统调查,弄清基本情况,了解各方面对规划的要求。
②分析水土资源利用现状与发展潜力。
③确定规划水平年(即规划中各项研究分析所依据的年份),一般分近远两期,以规划编制后10~15年为近期水平,以规划编制后20~30年为远期水平。
④分析规划范围内近期和远期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可能的发展变化。
⑤确定研究范围与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⑥确定规划目标,并拟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问题识别是规划中的一项基础工作,除重视开展新的调查外,可尽量参用以往进行的有关水利调查、水利区划和水利规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