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南水北调前期工作 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南水北调工程前期工作任务书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项目成果的审查;组织开展南水北调前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工作;协助组织对南水北调相关规划和专题研究成果的审查;指导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有关前期工作;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问题的研究或审查。
(二)承担全国跨流域调水工程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起草工作;参与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的制订与修订工作;参与指导区域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指导跨流域和重要区域重大调水工程运行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的具体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南水北调运行管理有关政策和法规草案;组织开展南水北调运行管理相关重大专题的研究工作;承担组织拟订并实施南水北调年度水量分配、调度计划及应急水量调度预案的具体工作;参与南水北调水源区及工程沿线水污染防治和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协助指导南水北调水源区及工程沿线水量、水质保障工作。
(四)承担南水北调工程的阶段性评价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及其他与南水北调工程规划目标相关的防洪及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五)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