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深刻指出,“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是治水事业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紧迫而长期的战略任务。要以小流域为单位,因地制宜,统一规划,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等各种措施相结合,坚持不懈地进行综合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快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亟需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是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目标,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土流失防治及水资源保护需求,在综合调查、分析区域水土流失成因和分布的基础上,以生态修复为主,合理配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和管理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实现对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的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的活动。
标准计划
该标准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皖市监函〔2019〕510号)文件制定,序号:127。
2019年4月,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提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编制申请。
2019年7月,通过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组织的《2019年第一批农业类地方标准立项评估会》。
2019年11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该标准的编制任务。
成立标准小组
2019年11月4日,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收到《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后,成立标准编制小组。
形成意见稿
任务下达后,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编写小组,广泛收集安徽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相关资料,调研安徽省内外相关工程的成果与经验,针对相关问题开展专家技术咨询和专项研究,根据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年以来在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技术研究和相关技术支持经验,编制了该规程的框架及主要内容,并编写完成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布实施
2021年9月3日,地方标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34/T 4008-2021)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1年10月3日,地方标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34/T 4008-2021)实施。
地方标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DB34/T 4008-2021)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规则起草。
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
起草人:夏小林、刘旦旦、汪邦稳、陶春姐、张卫、张靖雨、张世杰、赵黎明、龙昶宇、朱昊宇、王浩宇、曹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