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掺和料的料源选择、开采、加工、运输、保管、检验以及掺用工艺等都应符合质量要求,其中最基本的是材料自身质里及其掺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活性水硬性掺和料的活性指标,是以1g掺和料的氧化钙(CaO))吸收量(mg)表示,分为高活性、中活性和低活性3级。使用时应做材料试验鉴定。
②磨细度一般与所用水泥的细度相同。
③对混凝土有害的有机杂质,其烧失量不得大于规定的限值。
④掺和料中的硫酸和亚硫酸化合物的含量,换算成二氧化硫(SO3)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⑤非活性掺和料代替混凝土中的水泥量应按混凝土设计要求规定的限值,其28天龄期的混凝土抗压强度降低的百分数不应超过限定值。
⑥非活性掺和料的掺量,应根据混凝土设计要求,限定需水量增加的百分数和坍落度减少的百分数 。